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2023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7825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9519亿元(一般债券3303亿元,专项债券16216亿元);再融资债券8306亿元(一般债券5270亿元,专项债券3036亿元)。

  4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728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25亿元(一般债券178亿元,专项债券2647亿元);再融资债券3903亿元(一般债券2480亿元,专项债券1423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19个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新增债券,21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债券期限看,平均年限13.1年。一般债券2658亿元,平均年限8.5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66.54%;其余年限有3年期、   5年期、7年期、1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0.79%、7.31%、14.89%、0.47%。专项债券4070亿元,平均年限16.1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8.47%;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2.66%、3.58%、7.46%、17.43%、23.09%、17.31%。不同期限债券发行规模见图表1。

  1:2023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期限)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下同。 

  ——从发行利率看,平均利率3.00%。一般债券平均利率2.89%,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06%。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利率在2.59%—2.61%之间,5年期利率在2.75%—2.79%之间, 7年期利率在2.80%—2.97%之间,10年期利率在2.91%—3.01%之间,15年期利率在3.06%—3.15%之间,20年期利率在3.12%—3.20%之间,30年期利率在3.26%—3.36%之间。不同期限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见图表2。

  2:20234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分期限)

  

    ——从还本方式看,本月发行的166只地方政府债券中,河北省、辽宁地区、黑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地区、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行30只本金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共计1119.69亿元;其他债券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广东地区发行1只7+3年可提前赎回新增专项债券11.79亿元。  

  ——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市政建设82.31亿元,社会事业30.56亿元,农林水利27.12亿元,生态环保18.3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4.0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66亿元,其他0.7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分别用于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00.96亿元,交通基础设施466.99亿元,社会事业344.42亿元,农林水利197.9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67.59亿元,生态环保72.05亿元,仓储物流基础设施58.38亿元新型基础设施14.71亿元,能源12.25亿元,新能源项目8.30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604.00亿元(见图表3)。

  

  图表3:2023年4月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向情况

                                                 单位:亿元 

    

  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向根据地方上报数据汇总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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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