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2021年11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经全国人大批准,2021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00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6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76亿元。1—11月,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2573亿元(一般债券7741亿元,专项债券34832亿元);再融资债券29146亿元(一般债券17562亿元,专项债券11584亿元)。

  11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804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949亿元(一般债券188亿元,专项债券5761亿元);再融资债券855亿元(一般债券410亿元,专项债券445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26个地区发行了新增债券,11个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再融资债券。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新增债券0.3亿元。云南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再融资债券3亿元。

  ——从债券期限看,平均年限16.8年。一般债券598亿元,平均年限7.0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37.36%;其余年限有3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5.33%、19.77%、17.26%、10.28%。专项债券6206亿元,平均年限17.8年,其中1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8.63%;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14%、5.67%、4.88%、14.76%、23.96%、21.96%。不同期限债券发行规模见1

  表1:2021年11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分期限)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下同

  ——从发行利率看,平均利率3.38%。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06%,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41%。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利率在2.73%—3.02%之间,5年期利率在2.86%—3.02%之间, 7年期利率在3.03%—3.23%之间,10年期利率在3.00%—3.20%之间,15年期利率在3.37%—3.52%之间,20年期利率在3.40%—3.83%之间(最高利率为四川省6月首次发行的续发债券,不考虑续发因素,利率在3.40%3.57%之间),30年期利率在3.54%—3.69%之间。不同期限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见2

  表2:2021年11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分期限)

  

       ——从还本方式看,本月发行的283只地方政府债券中,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行36只本金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共计633.13亿元;其他债券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

  ——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市政建设38.14亿元交通基础设施33.62亿元,社会事业33.56亿元,农林水利29.86亿元,生态环保19.00亿元,其他33.8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分别用于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964.87亿元,社会事业1163.1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087.8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767.31亿元,农林水利490.74亿元,生态环保217.32亿元,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69.45亿元(见图3)。

  3:2021年11月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向情况

  

  

   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向根据地方上报数据汇总生成。

  含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结转额度1494亿元。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债券发行服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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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