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2021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5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700亿元。1-4月,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763亿元,其中3649亿元使用2021年提前下达债务限额,完成提前下达债务限额的      15.48%(一般债券1443亿元,完成24.54%;专项债券2206亿元,完成12.46%);114亿元使用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结转额度。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2946亿元(一般债券8087亿元,专项债券4859亿元)。

  4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758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399亿元(一般债券1343亿元,专项债券2056亿元);再融资债券4359亿元(一般债券2976亿元,专项债券1383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12个地区发行了新增债券,河北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 17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债券期限看,平均年限10.6年。一般债券4319亿元,平均年限8.4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54.6%;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9%、11.9%、32.6%。专项债券3439亿元,平均年限13.3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30.9%;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5%、14.5%、10.4%、17.7%、17.1%、8.9%。

  ——从发行利率看,平均利率3.48%。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40%,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59%。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利率在3.12%— 3.13%之间,5年期利率在3.21%—3.28%之间,7年期利率在3.38%—3.44%之间,10年期利率在3.41%—3.46%之间,15年期利率在3.76%—  3.81%之间,20年期利率在3.89%—3.93%之间,30年期利率在3.90%—3.97%之间。

  ——从还本方式看,本月发行的118只地方政府债券中,河北、广西发行5只本金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共计171.03亿元;山东发行2只27+3年、3+1+1年可提前赎回债券,共计14.90亿元;其他债券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

  ——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分别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319.0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99.34亿元,市政建设237.24亿元,农林水利234.99亿元生态环保76.2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5.89亿元粮油储备、物流及能源基础设施3.64亿元,其他146.7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分别用于市政建设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17.6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395.22亿元,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366.51亿元,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242.01亿元,农林水利196.81亿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117.77亿元,物流及能源基础设施20.09亿元。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债券发行服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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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