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2020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于2020年4月20日再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10000亿元。截至4月末,共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900亿元。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626亿元,占提前下达债务限额的58.4%(一般债券5104亿元,占一般债务限额的91.5%;专项债券11522亿元,占专项债务限额的50.3%)。

  目前,财政部明确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8358.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299.92亿元,专项债券5058.88亿元。截至4月末,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347亿元(一般债券1629亿元,专项债券718亿元)。

  4月份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68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02亿元(一般债券509亿元,专项债券693亿元);再融资债券1666亿元(一般债券1159亿元,专项债券507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4月份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内蒙古、深圳、青海、宁夏4个地区同时发行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山东、新疆2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一般债券,吉林、湖北、广西、重庆、甘肃5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此外,12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发债年限看,总平均年限14.07年。一般债券1668亿元,平均年限12.74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33.6%;其余年限有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0.9%、20.6%、10.6%、6.4%、17.9%。专项债券1200亿元,平均年限15.93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5%;其余年限有5年期、7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3.3%、8.8%、14%、16.2%、22.7%。

  ——从发行利率看,总平均利率2.91%。一般债券平均利率2.82%,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04%。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5年期利率在2.09%—2.31%之间,7年期利率在2.6%—2.83%之间,10年期利率在2.77%—2.86%之间,15年期利率在3.2%—3.34%之间,20年期利率在3.27%—3.39%之间,30年期利率在3.45%—3.6%之间。

  ——从还本方式看,除到期一次性还本外,本月深圳发行的3只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共计12.7亿元,采取本金分年偿还方式,已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其中,保安区水污染治理10年期专项债券3.3亿元,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偿还债券本金10%;龙岗区水污染治理10年期专项债券7亿元,从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开始每年偿还债券本金12.5%;龙华区水污染治理10年期专项债券2.4亿元,从债券存续期的第6年开始每年偿还债券本金20%。采取本金分年偿还方式可以避免项目取得收入后因未到期而造成的资金闲置及挪用风险。

  ——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铁路公路、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增专项债券用于铁路、轨道交通、收费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229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228亿元;医疗卫生、教育、乡村振兴等社会事业125亿元;农林水利、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111亿元。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业务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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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