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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11月份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8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其中,一般债券231亿元,专项债券227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北京、天津、大连、厦门、广西、云南、宁夏、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11月份组织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发债年限看,总平均年限16.07年。发行一般债券231亿元,平均年限21.79年,其中3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64.9%;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10年期、2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23.4%、1.1%、5.5%、5.1%。发行专项债券227亿元,平均年限10.26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55.8%;其余年限有3年期、7年期、1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9.2%、2.3%、0.4%、22.3%。

  ——从发行利率看,总平均利率3.66%。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68%,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47%。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利率在3.13%—3.15%之间,利差2个BP;5年期利率在3.32%—3.33%之间,利差1个BP;7年期利率3.51%;10年期利率在3.54%—3.66%之间,利差12个BP;20年期利率3.90%;30年期利率在4.03%—4.15%之间,利差12个BP。

  截至11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244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0367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8.6%(一般债券9070亿元、占97.5%;专项债券21297亿元、占99.1%),占全年新增债券发行额度的99.4%(一般债券占100.3%、专项债券占99.1%);再融资债券11448亿元(一般债券8009亿元,专项债券3439亿元);置换债券1429亿元(一般债券623亿元,专项债券806亿元)。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业务一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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