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债务资讯
2019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3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00亿4月份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67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93亿元(一般债券456亿元,专项债券637亿元);再融资债券1174亿元(一般债券865亿元,专项债券309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14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4月份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山西省、大连市、黑龙江省3个地区同时发行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河北省、辽宁省2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一般债券,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湖南省、海南省、甘肃省5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有9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发债年限看,总平均年限8.7年。发行一般债券1322亿元,平均年限9.3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4.9%;其余年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2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4.0%、19.8%、22.0%、19.3%。发行专项债券945亿元,平均年限7.9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44.4%;其余年限有3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2.7%、12.2%、33.7%、0.5%、6.5%。

  ——从发行利率看,总平均利率3.63%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65%,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59%。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期利率分别在3.09%—3.20%之间,利差11个BP;5年期利率分别在3.23%—3.58%之间,利差35个BP;7年期利率分别在3.50%—3.84%之间,利差34个BP;10年期利率分别在3.52%—3.90%之间,利差38个BP;15年期利率3.88%;20年期利率分别在3.91%—4.24%之间,利差33个BP。此外,本月发行利率出现超额上浮现象,较下限上浮超过40BP,打破今年地方债上浮利率25BP至40BP的限制,创下今年地方债上浮利率新高。4月9日,内蒙古发行10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出现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50BP的情况;4月15日,黑龙江发行10年期一般债,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50BP;4月16日,吉林共发行6只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中3只债券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50BP,1只较下限上浮48BP;4月23日,陕西发行10年期一般债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49BP;4月25日,湖南发行10年期棚改专项债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49BP4月26日海南发行10年期专项债中标利率较下限上浮49BP

  ——从债券品种看,各地组织发行了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收费公路、公办高校校区建设、基础设施、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等专项债券品种,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从资金投向看,各地募集的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林水利建设、科教文卫领域、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建设,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119亿元、棚户区改造395亿元、收费公路25亿元以及高校校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截至4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333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940亿元,占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的93%,占全年债务限额的42%(一般债券5643亿元,占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97%,占全年限额的61%;专项债券7297亿元,占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90%,占全年限额的34%);再融资债券3393亿元(一般债2573亿元,专项债820亿元  

 

附件下载: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电话:010-68551114

京ICP备0500286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