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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率先发行2019年首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发行和使用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初步统计,2019年1月将有天津、河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甘肃及新疆等陆续启动专项债券发行,共计1198亿元。其中,2019年1月22日,河南省率先发行首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88.24亿元,掀开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帷幕。

  河南省首批发行的专项债券288.24亿元,主要用于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其中:一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22.74亿元,支持市县政府盘活国有土地资源资产,夯实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土地和资金准备,偿债资金来源全部为项目对应地块的国有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二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39亿元,支持全力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偿债资金来源全部为项目对应地块的国有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三是省本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3.5亿元,用于满足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医院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偿债资金来源为项目对应的公立医院经营收入;四是轨道交通专项债券13亿元,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偿债资金来源为地铁运营收入和有关专项补贴资金。此外,河南省同步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65亿元,主要用于环保、扶贫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打赢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攻坚战。从此次河南省新增债券预计发行情况看,在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了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保障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避免了资金不足形成“半拉子工程”问题,有利于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为全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财政部将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研究确定全年专项债券分配方案,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并严格管理,确保法定专项债券不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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