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新疆、河南分别率先启动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随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驶入快车道。据统计,1月份共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79.67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87.62亿元(一般债券2275.95亿元,专项债券1411.67亿元);再融资债券492.05亿元(一般债券358.86亿元,专项债券133.19亿元)。
从发行主体看,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启动发债。其中,有11个地区同时发行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有13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一般债券,有1个地区仅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有5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发债年限看,总平均年限7.02年。发行一般债券2634.81亿元,平均年限7.61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46.8%;其余年限有2年期、3年期、5年期、7年期、2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1%、9.1%、22.1%、20.4、0.5%。发行专项债券1544.86亿元,平均年限6.01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67.5%;其余年限有3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4.3%、12.3%、14.8%、1.1%。
从资金投向看,各地募集的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精准脱贫及乡村振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道路及国道改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困难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767.10亿元、棚户区改造304.06亿元、收费公路55.05亿元、城市轨道交通31亿元以及城乡经济发展、旧城改造、国铁干线建设、污水防治及供水资源配置、互联互通路网建设、医疗养老项目等254.46亿元。
从发债成效看,一是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为推动各项工作早部署、早启动、早见效,力争一季度起好步,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切实保障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避免了资金不足形成“半拉子工程”问题,促进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三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等方面,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