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工作动态

传达学习刘昆部长重要批示精神

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9月29日,刘昆部长在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呈报的材料上做出重要批示:“同意所拟。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措施得力。专项债券管理是长期工作,应创造同志们开展工作的条件,可结合具体工作任务,以预算司的名义到各地了解情况,熟悉业务。”

  10月8日,预算司副司长、函校副校长、专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克冰同志主持召开专项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大会,传达学习刘昆部长重要批示精神。会议提出,刘昆部长的重要批示对专项办公室前期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专项债券管理等工作作出了具体指导,显示了刘昆部长和部党组对专项办公室的关心和期望。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刘昆部长重要批示精神,树立问题意识,采取模块式管理,以工作实绩为导向,推动深入开展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争取办公厅、信息中心支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造专项办公室全体成员开展工作的条件;二是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工作,从目前熟悉业务尽快过渡到承担指导地方开展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管理工作,防范化解专项债券风险;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专项债券管理和隐性债务风险监测工作,选派3-4名业务骨干,以预算司名义赴地方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债务情况;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刘昆部长和部党组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与其他机构的沟通与联系,推动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建设;五是通过轮流选派人员挂职锻炼队伍,拓宽视角,夯实业务基础。

  专项办公室全体同志畅谈了学习刘昆部长批示精神的认识和工作中的体会。大家普遍感到深受鼓舞,增强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同时也认识到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自身的能力素质与新业务的需要存在很大差距。大家感到,在预算司的指导下采取“干中学”的方式收获很大,特别是参与调研的过程能够更快熟悉业务。大家表示,有信心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在“干学合一”中不断提高,逐步胜任工作。

 

附件下载: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电话:010-68551114

京ICP备0500286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