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便[2018]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其了解和把握乡村振兴和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新政策、新热点,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以下简称财政部函校)决定举办2018年农村改革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选派部分村会计,部分乡镇财政分管村财乡代管的业务骨干,部分县分管基层财务工作的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负责同志,共计13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1、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二)座谈交流。
讨论交流主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13日,9月10日报到。
(二) 培训地点。
云南海埂宾馆(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2号)。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函校按标准核拨。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各地自行分配相应培训名额,同时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不得超额上报人数。请在财政部函校网站(http://kjhx.mof.gov.cn)下载报名回执电子版(报名回执样本见附件2),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电子版于8月29日前发至函校邮箱(kuaijihanxiao@126.com)。
2、请提前将到达的航班(或车次)传真至云南海埂宾馆,以便安排接站。
3、请参训人员按照讨论交流主题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4、请参训人员自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全国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证书》办理培训认证。
(二)联系方式。
1、财政部函校培训一处
冯丽英:电话:010-68554055;
财政部农业司农村改革处
朱子顺、隋丽:电话:010-68552425;
2、云南海埂宾馆
张自丹:电话:0871—64333186;18687060879;
传真:0871—64311621。
附件: 1.名额分配表.docx
2.报名回执.docx
财政部农业司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