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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财预便【2018】11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要求,财政部预算司、农业司、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决定联合举办两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局扶贫业务分管局长,每县1人,每期427人,共计854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3

  二、培训内容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讲解。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621日至22日,620日报到;

  第二期:2018627日至28日,626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第一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第二期:山东烟台财会培训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函校按标准核拨。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要求。

  1请各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严格按要求派人参训并负责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组织工作。请在财政部函校网站(http://kjhx.mof.gov.cn)下载报名回执(见附件2、附件4)电子版,并以省(区、市)为单位汇总后于612日前统一报送。

  第一期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函校邮箱hxpxyc@sina.com,同时发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邮箱(pxbm@mail.nai.edu.cn)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二期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函校邮箱hxpxyc@sina.com,同时发送山东烟台财会培训中心邮箱(yt6888199@126.com)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2请第一期参训人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务必扫描培训通知上的二维码进行学员注册并完整填报所需信息,以便安排接送站;

  请第二期参训人员提前将到达的航班(或车次)传真至山东烟台财会培训中心,以便安排接站。

  3. 请参训人员自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全国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证书》进行培训认证。

  (二)联系方式。

  1.财政部

  函校培训一处  冯丽英 电话:010-68554055

  2.培训基地

  第一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刘 玮 电话:010-6450513313910937005

  学员注册二维码:

  第二期:山东烟台财会培训中心

  孙文虎 电话:0535-6888199-61166888199-6138(传真)。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1期).xlsx(下载)

        2报名回执(1期).docx(下载);

         3. 名额分配表(2期).xlsx(下载)

        4报名回执(2期).docx(下载)

                                

  财政部预算司                财政部农业司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201861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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