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便〔2016〕462号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其了解和把握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新政策、新热点,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以下简称财政部函校)决定举办2016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乡镇财政部门业务骨干,共计1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讲课培训内容。
1.财政支农与农村综合改革;
2.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解读;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4. 特色小镇建设情况介绍;
5. 财经纪律。
(二)讨论交流主题。
1.如何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涉农涉村财政资金的作用;
2.如何做好当前乡村治理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
三、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日,9月5日报到。
(二) 培训地点:河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涿州基地(河北省涿州市建设路410号诚信大厦)。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函校按标准核拨。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各地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不得超额上报人数。请在财政部函校网站(http://kjhx.mof.gov.cn)下载报名回执电子版(报名回执样本见附件2),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电子版于8月26日前发至函校邮箱(kuaijihanxiao@126.com)。
2.请提前将到达北京的航班(或车次)传真至河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涿州基地,以便接站。
3.请参训人员按照讨论交流主题,认真准备书面材料。
(二)联系方式。
1.财政部函校培训一处
冯丽英:电话:010-68554055。
2.河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涿州基地
张晶晶: 电话:(0312)6676690;传真:(0312)6676689;手机:13333023318。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2.报名回执.docx
财政部农业司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