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函校﹝2016﹞9号
部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财〔2016〕214号)〕的通知》(财人干函[2016]5013号),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以下简称“财政部函校”)决定举办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
(三)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四)新增或修订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培训对象
部内各单位持有国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中、初级会计人员约460人。
三、培训时间
6月16日至10月31日。
四、培训形式
1.所有参训学员请登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网页(http://www.zcycjy.com/),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即可进入继续教育页面进行选课学习,完成24课时学习任务。
2.持国管局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选择参加《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6月25日前完成活动任务的学员可折算为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课时。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函校按标准统一核拨。
六、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需指定一人,负责本单位参训人员的报名及培训管理等工作,并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见附件)盖章后,同学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于6月15日前一并交换至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pxzx@zcycjy.com)。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财政部函校网站下载(http://kjhx.mof.gov.cn);
(二)《会计法》问卷调查可直接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网页(http://www.zcycjy.com/)参与活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财政部函校培训二处
赵思瑀 电话:68554058
2.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
郭立杰 电话:88190770 15210826652
附件:报名回执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