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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 财政部大规模举办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要求,财政部预算司、农业司、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分别于2018621日至22日和627日至28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烟台财会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两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局扶贫业务分管局长,共计842人参加了培训。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韩粤同志出席开班式并做开班动员,强调了举办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培训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安排,提出了培训学习的具体要求。他指出,举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保证基层县市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准确理解和有效实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能迅速落地生根,经报请部领导批准,财政部在函校2018年原定培训计划基础上,专门追加了两期专题培训班,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培训模式,将培训对象定位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局扶贫业务分管局领导,充分体现出部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这项工作任务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性。他要求各位学员通过两天的集中培训,能真正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将绩效理念应用到扶贫资金监管领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本期培训班由预算司预算绩效管理处处长郑涌同志和农业司扶贫处副处长梁昊同志,分别就《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进行专题讲解。郑涌处长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设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等三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尽解读,帮助大家进一步加深对《办法》的理解,精准把握《办法》的政策要点和工作要求。讲课既有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成果,又有个人的经验和感悟,充分体现出作为一个财政人积极推动改革、规范管理、助力发展的热情、责任和担当。梁昊副处长的讲座则站在脱贫攻坚工作的角度,从新形势新任务、《办法》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关系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对如何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握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在帮助学员共同梳理重要扶贫政策的基础上,特别对准确把握《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关系,准确把握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与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关系,扶贫项目如何认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如何确定等4个方面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解答,对学员准确理解、有效落实《办法》,更好地将绩效管理办法融入到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

  培训班在加强政策宣讲的基础上,注重上下沟通和横向交流两个平台建设。一是由农业司推荐的吉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等三个基层试点单位,在培训班上介绍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推进下一步工作的思考和建议,为各地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启发和经验,受到广大学员的热烈欢迎。二是安排分组讨论,加强各地之间的深入交流,共同探讨问题、解答疑惑、畅谈体会、分享经验,促进了大家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思考。三是农业司扶贫处和预算司预算绩效管理处的有关同志在参与学员分组讨论、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为培训班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小结,重点就学员们提出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解答。

  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有效传递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引起了各地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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