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司党总支第五党支部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激励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3月10日下午,预算司党总支第五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活动,办公室杜斯达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今年1月份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以下简称《考核规定》)。预算司党总支第五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副主任刘磊同志主持本次专题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杜斯达同志先从《考核规定》的修订背景、总体考虑、主要方向和突出特点等方面进行了介绍;然后与1995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条文对比,深入讲解了《考核规定》的详细内容。
刘磊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考核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了考核的政治标准,能够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是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
刘磊同志要求,一是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考核规定》,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中心近期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等有关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机制和规定修订了《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干部综合考核办法》,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以新担当、新作为,做新时代好干部。三是各处室要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干部综合考核办法》,组织好各项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执笔人:债券监管处 赵思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