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支撑
——部分地区政府债务中心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11月29日,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债务中心”)在京组织召开部分地区政府债务中心工作座谈会。预算司一级巡视员兼债务中心负责人王克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预算司政府债务管理处调研员范辉政同志、债务中心全体干部,来自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广西、云南、陕西等7个省(区)政府债务中心和北京、天津、内蒙古、浙江、四川、青海等6个省(区、市)财政部门债务处负责筹办债务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共计48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促进工作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专题会,也是各地财政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交流,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助力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积极举措。

  会上,各地区参会同志介绍了各自政府债务中心机构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水平的思路和建议。各地普遍反映,债务中心的成立,充实和加强了债务管理队伍,对于监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克冰同志充分肯定了各地所做的工作,并介绍了财政部债务中心的相关情况。他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关要求,2018年8月,财政部党组决定将原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整体转型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在正式更名之前,临时以“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债务专项办”)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年多来,在部党组的关心支持和预算司等相关司局的指导下,债务专项办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风险评估、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课题研究及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各地区政府债务中心的建立和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和借鉴。11月25日,根据中编办批复,单位正式更名为“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政府债务统计分析、风险评估,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合规性监控,政府债务相关政策研究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一的省(区、市)已成立或正筹备成立债务中心。我们要下力气把这支队伍建设好、利用好,要畅通上下级沟通渠道,搭建好地区间交流平台,共同助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此次座谈会就是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初步尝试和良好开端。希望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尽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在政府债务治理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王克冰同志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债务中心提出四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各级政府债务中心肩负着协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职责使命,要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地方政府债务相关工作开展好,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横向协调合作机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综合性强,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财政部债务中心作为决策支持机构,将坚守职责定位,在政府债务管理中发挥好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性功能。各地区政府债务中心要围绕既定职能任务,在积极主动作为的同时,处理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搞好协调配合,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尽快适应债务管理工作要求。政府债务管理任务艰巨繁重,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干部队伍。各地新成立的债务中心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尽快补齐业务短板,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发挥好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支撑作用。正在筹备成立的政府债务中心要加快机构建设步伐,尽快充实人员力量,以适应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上下协作配合机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是系统工程,也是需要上下协作、联动配合的“同心工程”财政部债务中心将努力为各省(区、市)债务中心搭建沟通交流、提升业务能力、展现工作成果的平台。各地政府债务中心要定期向财政部债务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财政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配合,共同构建全方位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为实现我国政府债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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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